当前位置:首页 > 中考招生 >中招快讯 >教育部等八部门发文规范“公参民”学校工作

教育部等八部门发文规范“公参民”学校工作

浏览:1805 来源:教育部 2021-08-26 18:27:39

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参民”学校)进行部署。

《通知》明确,“公参民”学校的工作重点范围是: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

针对“公参民”学校的不同类型,设定不同路径,突出因校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力求平稳推进。各地要科学编制区域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增加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以科学规划引领科学发展,全面规范公有教育资源的使用。此外,公办学校投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国有资产,应当符合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公办学校要增强品牌保护意识,规范使用学校名称和简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利用公办学校品牌开展宣传或其他活动。


责任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