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
二、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各地要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四、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继续实行实验班年审备案制,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通知》原文点击链接查看: http://jyt.henan.gov.cn/2021/04-01/2118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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