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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普通中专招生政策介绍

浏览:4226 来源:未知 2013-05-31 17:31:55

普通中专招生政策介绍
 
  一、普通中专的招生计划类别和学制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有五年一贯制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和“3+2”分段制高职(以下简称“3+2”)及三年制中专(小中专)计划。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大中专)计划学制一般为一至二年(个别学校和个别专业除外)。
  二、普通中专的招生对象
  小中专、“五年制”和“3+2”的招生对象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3+2”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限婚否和年龄。
  大中专招生对象是: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和“3+2”的报名要求
  报考“五年制”和“3+2”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报名工作由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考试报名和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进行。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小中专)的报名要求
  凡是参加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小中专志愿,考试报名和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进行。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对有特殊要求的学校专业(如幼师、公安、司法等)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慎重选报志愿。
  3、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
  4、今年报考普通高中未被录取而转报“五年制”、“3+2”、小中专的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网址:http://zzlq.heao.gov.cn)填报志愿或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联系。
  5、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大中专)的报名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的考生,可以持相关学历证明或高考准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6、凡在我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中专升学考试,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普通中专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教育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各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省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市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办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录取新生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发放,所有新生花名册必须经省、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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