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河南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河南省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上报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并经司法部批准,河南省各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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