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出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原则、管理体制、考核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继续教育内容形式,完善了学时管理方式,规范了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要求,健全了对继续教育各个主体的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保障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规定》施行后,原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新出政发〔2010〕10号)同时废止。
河南广电主办 河南广播电视台数字多媒体工作部承办
资源支持:河南广播电视台十套频率 河南广播电视台九套频道大象新闻客户端 大象融媒新浪河南 东方今报
版权所有: 河南广播传媒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