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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打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浏览:3221 来源:教育部 2019-09-11 09:55:0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明确要健全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对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分类评价;两类教师均设置到正高级职称。同时完善评价标准,坚持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强化师德考评,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分类制定各类教师评价标准,充分体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特点。

其次,《意见》提出要创新评价机制。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加强评委会组织管理;积极培育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评审能力,科学界定、合理下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对学校开展的自主评审,政府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意见》还指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涉及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刘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