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是:(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大专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本科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的,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的,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或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名基本条件中不再需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仍有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上的要求。如何认定会计工作年限? 答:关于会计工作年限认定,应按照《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z2017�{3号)和《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z2000�{16号)精神执行。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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