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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考”拟提高报考者专业学历

浏览:4044 来源:中原招考网 2018-02-07 17:31:26

  日前,司法部发布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报考者需要有本科及以上法学专业背景或者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征求意见稿共二十八条,包括考试组织、报名条件、考试内容和方式等内容。其中第九条显示,报考者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考虑到新旧制度衔接的问题,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规定,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部对此解释为,“充分考虑社会各界和考生的合理诉求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不同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但总体来看,今后“司法考试”要向法学专业外的本科应届学生“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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