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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录取后,准大学生们应该做点什么?

浏览:2081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20-08-15 19:47:54

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这两天高考生们最开心的事儿,莫过于查询到自己被录取啦!那么,被录取之后,考生还需要做些什么呢?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提醒考生,被录取后,还有以下几件事你要注意。

一、确认录取结果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考生应及时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今年,考生可通过多个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通过相关招生院校网站查询;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eao.gov.cn)查询;前往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

另外,河南省还将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录取信息,河南省招生办官网也会公布并及时更新已完成类型、批次录取高校名单。

二、按时赴校报到

河南省招办提醒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等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升学志愿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被录取后,考生应如期到校报到。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入学就读,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

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河南省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三、领取纸质档案

据了解,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

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领取档案手续。河南省规定,未经河南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澳门高校录取的例外),不得为其提供档案。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志愿表、体检表(卡)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四、高校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高校将组织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责任编辑:李媛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