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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录取人员需要办理的派出手续有哪些?

浏览:3562 来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18-04-16 11:42:11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派出手续包括4项内容:现场或邮寄办理部分国家签证、邮件申请预订国际机票、现场或委托他人领取预支国外生活费(现汇)以及报到证、现场或线上行前培训。
  (1)签证分两种情形:一种是有些国家要求留学人员个人面签或由于各使馆领区划分而要求留学人员分领区申请,这种情况需要申请人亲自携带相关材料赴使馆或签证中心提交。(温馨提示:为顺利获签,请在送签时提交留学基金委开具的英文资助证明作为签证辅助材料,其中,留学人员办理赴德签证时,可以携带该英文资助证明或者是由留服中心开具的照会和经济担保。赴德国照会和经济担保办理方式请见中国留学网、办理德国签证页面。)另一种情形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代理您向一些国家的驻华使馆申请签证。由于各国签证政策会经常调整,因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强烈建议您密切关注使馆网站最新签证信息材料,并准备签证材料。
  (2)国际机票: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录取文件规定,如果您获得的资助包括国际旅费,在您获得签证并自行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可以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以邮箱形式订购国际机票。家属订购机票办法请见网站www.cscse.edu.cn中“出国留学”栏目中的“自费机票”或者“公派留学”中的常见问题。
  (3)预支国外生活费: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录取文件规定,如果您出国前可预支部分国外生活费、签证手续费(如自办签证且符合规定),您本人或委托人,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派出手续,与此同时领取报到证,即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用于您在到达留学目的国后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使用。该报到证明具有唯一性,无法补发,如不幸丢失,请驻外教育处(组)以传真或邮件形式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该处核实后回复。
  (4)行前培训:受教育部委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提供公益行前培训服务,详见打开http://www.cgpx.org“出国留学人员行前培训网”。请注意该培训内容非基金委组织实施的语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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