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体政策如下:
1、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各地要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坚决防止将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向市场。
2、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各地要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
3、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各地要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等工作,规范招生。
4、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5、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地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6、严格控制班额招生。各地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
“通知”详情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http://jyt.henan.gov.cn/2021/04-01/2118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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