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今明两年持续扩大见习规模,见习岗位总量不低于上年,提高见习质量,把有需求的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见习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作用。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时间为3个月至12个月,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通知》提出,鼓励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级开发区、产业园、科技园等拓展见习单位,稳定持续提供见习岗位。《通知》全文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jiuye/zcwj/gaoxiaobiyesheng/202008/t20200804_381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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