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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预收培训费

浏览:4084 来源:教育部 2020-04-16 10:28:44

  4月16日,教育部发布提醒称,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

  对于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部提醒,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


责任编辑:韩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