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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自学考试的性质特点是什么?

浏览:1620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11-30 17:56:27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是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组成。国家考试是这种教育形式的核心,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则是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得到社会的承认。高教自学考试具有双重任务:培育和选拔人才。

自学考试专业的考试科目设置分为:

1、公共基础课:

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

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如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

3、专业课:

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4、选修课:

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


责任编辑:赵丹